北市抽驗市售咖啡 2件咖啡因標示不合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6 15:13
喝咖啡的人口越來越多,台北市衛生局3月下旬,前往超商、超市及賣場等,抽驗18件含咖啡因飲料,結果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有2件不符規定,分別是雙倍濃味咖啡及火焰黑咖啡飲料,咖啡因含量與標示值有差異,與規定不符。(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這次衛生局專案抽查含咖啡因飲料,抽驗了18件飲品,檢驗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檢查,結果2件咖啡飲料,包括雙倍濃味咖啡、火焰黑咖啡飲料,檢驗結果咖啡因含量與標示值有差異,與規定不符,經查來源廠商都屬於外縣市,已經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衛生局表示,依據衛生福利部96年7月5日公告咖啡因含量標示規定,「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毫克數為標示方式,其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請業者依照廠規確實品管。」衛生局也提醒,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對於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失眠、腸胃疾患等慢性病民眾,過量飲用咖啡將對健康造成影響。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300毫克以下為宜,而這次調查結果,咖啡因含量較高的「
炭燒牛奶咖啡」1瓶190毫升為例,咖啡因含量約為85 mg/100ml(1瓶約含161.5mg咖啡因),建議成人飲用量1天不宜超過2瓶(約含323毫克咖啡因)。(照片由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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