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說明媒體111年8月10日關於本公司於105年8月發生之財報事件台灣高等法院宣判乙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0 12:03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潘健成執行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金上訴字第11號
4.事實發生日:111/08/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潘執行長因105年發生的財報事件,經台灣高等法院
審理終結宣判,法官諭知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部分刑度減為1年10月,緩刑5年,並支付
公益捐贈及接受法治教育。
6.處理過程:潘執行長將於收到本案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向及相關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該項
判決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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