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KY:收購本公司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8 17:04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1/09/28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太和生技集團(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1101016204號函,
本公司興櫃股票自111年10月12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依法將自111年10月12日起,迄同年11月30日止,共計50日,以每股新台
幣9.63元之價格收購本公司應收購之股票。
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點00分至下午3時30分。
收購價格依據如下,取其孰高者:
a.櫃買中心公告終止櫃檯買賣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股票成交均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每股新台幣9.62元。
b.本公司最近期(111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合併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7.67元。
c.本公司最近一季(111年第二季)自結數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7.48元。
(2)未參與本次承諾收購,股東須承擔何風險?
a.本公司股票終止興櫃買賣後,股東將無法於興櫃市場處分本公司股票,面臨流動
性風險。
b.本公司股票停止公開發行後,任何股份移轉或併購交易逕依開曼群島相關法令辦
理。本司毋須依據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揭露財務、業務資訊。
(3)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後,何時可取得收購價款?支付方式為何?
預定為本次承諾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算第5個營業日以內,即111年12月7日前(含
12月7日)以匯款或支票支付。
a.支付方式
由宏遠證券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
集保公司)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致無
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
讓)掛號郵寄至集保公司或應賣人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
按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應支付之收購對價(新台幣9.63元)
,即為收購對價。惟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
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
之合理費用,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時,將扣除應賣人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臺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 資,及
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1元之部分四捨五
入至「元」為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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