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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國:公告本公司因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而降低重要子公司展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累積達百分之十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11 20:38


第51款


公司代號:8054


公司名稱:安國

發言日期:2022/10/11

發言時間:20:38:08

發言人:陳德聖

1.重要子公司名稱:展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展匯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出資額)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例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

、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依法自105年3月起將展匯公司列為重要子公司,各次降低對其持股比例之方式列

示如下:

(1)110年9月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展匯公司現金增資新股

發生日期:110/9/1 (增資基準日)

發生原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展匯公司現金增資新股

降低持股比例方式:放棄認購部分展匯公司現金增資股數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54.38%降為50.17%,持股降低4.21%。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2)110年11月展匯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生日期:110/11/5 (發行新股基準日)

發生原因:展匯公司於110/7/9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股

降低持股比例方式:展匯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50.21%降為48.54%,持股降低1.67%。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3)112年4月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擬將對展匯公司持股全數轉換為安格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安格公司)股份。

發生日期:112/4/1 (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

發生原因:展匯公司與安格公司因考量產品技術互補與協同合作,增強市場競爭力

,雙方協議進行股份轉換,安格公司以發行新股為對價予展匯公司股東以取得展匯

公司100%股權。

降低持股比例方式:依展匯公司及安格公司股份轉換契約辦理

降低持股比例:於111年10月11日董事會召開時,本公司及子公司群峰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群峰投資)合計持有安格公司5,435,984股,占安格股份20.2%,

及本公司持有展匯公司14,640,133股,占展匯公司股份48.54%,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

,於股份轉換基準日,本公司及群峰投資持股未異動之情況下,本公司對展匯公司之

數持股將全轉換為安格公司股份,屆時本公司及群峰投資對安格公司累計持有股數增

加為14,220,063股,占安格公司增資後股份31.84%,同時展匯公司將成為安格公司百

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故本公司對展匯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由48.54%降為31.84%,降

低16.7%。

交易數量:14,640,133股

每單位價格:展匯公司每1股換發安格公司新股0.6股

交易總金額:以股份為對價,本項不適用。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綜合考量股份轉換後本公司及群峰投資為安格公司最大股東,依本公司及群峰投資與安

格公司現有股權狀況及集團未來整體策略規劃,本公司將積極爭取對安格公司之實質控

制力且展匯公司為安格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本公司預期不會喪失對展匯公司之

控制力。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1)110年9月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展匯公司現金增資新股

現金增資基準日:110/9/1

所洽特定對象: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所放棄股數全數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2)110年11月展匯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新股基準日:110/11/5

所洽特定對象:依法令規定全數由展匯公司員工取得

(3)112年4月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擬將對展匯公司持股全數轉換為安格公司股份。

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112/4/1

股權受讓對象:安格公司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

(1)110年9月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展匯公司現金增資新股:不適用

(2)110年11月展匯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適用

(3)112年4月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擬將對展匯公司持股全數轉換為安格公司股份:安格

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之轉投資公司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近三年累積降低持股

22.54%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間接持股31.84%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鍾志杰會計師,經

評估歷次交易價格並無重大異常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勤美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鍾志杰會計師,評估對本公司股東權益應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1/10/11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審計委員一致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11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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