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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惠普: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21

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版

6.報導內容:第二段所述「...,今年每股稅後純益(EPS)上看4.1元,締造六年來新高。」

第六段所述「...,預估公司今年產能小幅增加且全產全銷的帶動下,全年每股稅後純益

上看4.1元,來到六年來的新高水準。...」

7.發生緣由:104/04/21經濟日報C7版之報導。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報導今年每股稅後純益(EPS)係媒體自行預估,本公司並無公告財

務預測,今年每股稅後純益(EPS)資訊應以實際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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