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羈押先擬名單 羅瑩雪:尚無此做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08 18:01
對於近來的群眾抗爭運動,造成立委和官員進出立法院遇到阻礙,內政部表態贊成實施預防性羈押,不過權限在檢察官。
對於預防性羈押,法務部部長羅瑩雪今天(8號)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假如檢方先擬定預防性羈押名單給法官,算不算是聲請羈押?如果法官同意羈押,但最後檢方沒有提出聲請,也很奇怪,目前的訴訟程序上沒有這種做法,希望法院和檢方可以詳加討論、溝通,訂出一致的看法。羅瑩雪說:
『法官先看了,是不是之後他就不能不准,這樣不是很奇怪嗎?那如果他已經說可以,檢察官又不聲請怎麼辦,對不對?這整個作業想法不知道哪裡來的,有點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