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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誰應該償還新四軍的借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8 08:36

和訊專欄作者 王安(資料圖)
和訊專欄作者 王安(資料圖)

八路軍,新四軍,都是革命的隊伍。干革命要吃飯,一時不湊手也會向人民借,借了就要還,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這日,河南信陽市光山縣村民張志良要求縣政府兌現68年前新四軍從他爺爺張炎山手里借的3萬塊錢,這些錢一定值好多個針線了。據說當年張炎山經營中藥店鋪,在鄉里算個首富二富的。

1950年,各地都有兌換革命借據的高峰。當時首富二富是壞人,張炎山被劃為地主,貓著還來不及呢,哪敢向政府開牙?於是把借據藏在墻縫里。多虧沒被發現,要不就成了變天的罪證了。改革開放后,1989年張志良的父親張富友發現了這張新四軍借據,找到當地政府兌換,“就給幾百元,我父親沒同意,又拿回來了”。

這張借據顯示,“新四軍第五師野戰軍政治部軍令部江克成向湘店(后更名為南向店鄉)的張炎山借現金叁萬元。”借款日期是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借條右端印有“爭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強統一的新中國”,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糧款在今後政府征收田賦時,可憑此據抵銷,未抵銷完的剩余數額政治部保證償還。

雖有實物借據,但如今騙子忒多,不得不防。於是全國的諸葛亮齊上陣——五師有野戰軍的提法嗎?新四軍是中央的軍隊,只有政治部沒有軍令部呀?借條橫縫處受到污損,“新”字並未顯現,或許是“國民革命軍第四軍”而非“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找國民黨去吧?新四軍第五師劉少卿使用過化名“江岳洪”、“江克成”、“江司令”,會不會有詐?借據中所提現金是什么幣種?美元?銀元?法幣?好像當時還沒有歐元……

如果是銀元,那就是巨款了。1947年,當時在中原地區的解放軍二野供給部行政工作總結提綱稱,交財廳銀元13.5萬元。1949年11月,二野后勤部供給部報告稱,當月庫存1.1萬銀元,兵站部4515塊銀元。呵呵,張老板的3萬銀元富可敵“軍”呀。

於是,有人說這3萬元不是銀元,是法幣。1946年100法幣可以買一個雞蛋,一斤雞蛋約7到8個,3萬法幣可買300個雞蛋,最多40斤。還可以進一步猜測,要是按后來蔣經國推行的金圓券算,只值4個雞蛋吧。

麻煩了,4個雞蛋就炒個西紅柿吧。這麻煩不止河南張家一家。

2009年12月,廣東江門人梁偉詩在蓬江區棠下鎮三堡村的祖屋里找到一張“游擊隊借條”:“今借到大井頭村鴻文三姐白米陸拾斤,待勝利后由當地縣政府按每年一倍償還,如此類推。立據人:新鶴人民抗日游擊隊第三中隊李兆培,民國卅三年十月十三日。”2010年12月,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獎勵梁家人民幣2萬元。

見義勇為得到肯定,皆大歡喜了吧?不,拿到2萬元獎勵的第二天,梁偉詩在祖屋又發現一張借條:“今借到大井頭村鴻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擔七十斤。大洋伍仟圓。金條八支,每支一兩。待勝利后由當地縣政府償還,付息二分。建議將鴻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人須保護及照顧。此據在償還之日終結。新鶴人民抗日游擊三中隊李兆培,民國卅三年十二月廿九日。”這回蓬江區民政局不干了,“按第一張借條所說的賠償方式,現在全國的糧食都未必足夠給他。”

歷史是由細節組成的,細節很重要,比如是法幣還是銀元,但還有更重要的,比如該誰來償還?有什么根據?

不管是新四軍說的政治部來還,還是游擊隊說的當地縣政府來還,反正都是日后拿下天下的成功人士來還。

有著名意見人士秦全耀支招兒說:莫非老張家就不明白“父債子還”?根據黨指揮槍的原則,劉少奇是新四軍繼皖南事變后的法人代表。再說1989年時劉少奇的兒子劉源又在河南當副省長。“父債子還”,從哪個角度來講,劉源也不會不管。難不成有人刻意隱瞞,劉源副省長一點也不知情?

老秦這話沒道理,甚或有些險惡。父債子還,父輩打下江山,豈不兒孫就該坐江山嗎?這不是把共產黨比作封建殘余了嗎?全體共產黨人都應奮起討之。

還是律師有現代意識。北京中潤律師事務所許榮律師表示,新四軍借條中未約定履行期限,民法通則中規定借條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從法律角度看,此借條是1946年所立,而民法通則施行於1987年,故該借條主張有效期為2007年,超過20年之后,特殊情況可參照民法通則137條,法院應延長其訴訟時效期限。

說許律師有現代意識,是因為她以法律為基點衡量一切事物,不管他們是草民還是貴人。這就是如今提倡的以憲治國。

共產黨是革命黨。革命黨是一群不滿現實的人士,以暴力或非暴力改變現存社會秩序的團體。比如中國共產黨,他們當年的經濟基礎是剝奪“剝削者”,或者從社會募捐,比如章士釗給毛澤東募捐了2萬大洋。只是,當時募捐的名目是為赴法勤工儉學,不知這錢的一部分是否被毛澤東挪用在后來的秋收起義里,如果章士釗知道這錢可能被用在暴力革命中,他還會那么樂意支援毛澤東嗎?

當時,革命黨只是代表了部分民眾的利益而進行革命的,比如共產黨代表貧苦階級。但游擊隊李兆培的邏輯卻是,待革命勝利后由政府償還——部分民眾得利了,但卻要全體納稅人還債。如今,這種邏輯還時時出現,比如要全體納稅人為國企買單。所以學者不厭其煩地勸導,要從革命黨邏輯向執政黨思維轉變。

具體到李兆培的民國卅三年,也就是1944年,情況有點復雜。其時全國抗日,共產黨已經不是純粹的革命黨了,不是被執政者國民黨認作危害社會安定的力量了,至少在表面上,共產黨已經是可以團結的力量了,所以紅軍被改編為八路軍和新四軍,國民黨政府多少還是撥給點軍餉的。

雖然當年共產黨是可以團結的力量了,但它畢竟還不是執政黨。而共產黨領導下的一個游擊隊李兆培,竟然敢開出天價借條,透支日后可能的執政黨的財富。李兆培何等人?用現在的體制情形推演,當時國民黨是執政黨,共產黨就是民主黨派,比如工商聯;工商聯下面有幾十個商會,比如汽車經銷商協會;汽車經銷商協會由全國各地的汽車經銷商分會組成——某日,江門汽車經銷商分會的一個小組長李兆培突然就開出了借條,然后允諾:國務院會加倍還給你的!

值得一提的是,多年后,共產黨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其成員和意識也在改變。中央十五大后,共產黨加緊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比如隨著網絡經濟而起的資本家,丁磊之類。假如丁磊加入了共產黨,他未必知道共產黨還有李兆培這樣一筆借條。但當這筆借條要兌現時,丁磊是有權反對的,納稅人也有權反對,而李兆培卻已經過世了。此時,用契約精神,甚至父債子還去責怪共產黨,顯然太天真了。

不過,今人還是應該佩服共產黨的公信力。當年那么多人肯把金銀糧草奉上給新四軍和游擊隊。

   作者簡介:王安,和訊專欄作者,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學統計。曾任中國青年報《經濟藍訊》主編,現供職《證券市場周刊》。其間輾轉在若干媒體,體制上有央媒、行業報、民媒、夫妻店、打著中央旗號的個體戶,形式上有報紙、雜志、航機雜志、電視、網絡之類,間或寫書,著有《25年》、《老大中國為何步履沉重》、《股爺天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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