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鉅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從事大陸地區投資之相關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7 17:10

第二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2/6/2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以本公司自有資金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15,000仟元以內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東莞新旭光學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已驗資美金12,000仟元,未實行完成金額美金8,00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15,000仟元以內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從事光學鏡頭組及鏡片之製造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人民幣144,667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損失人民幣18,035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已投資美金16,000仟元,已核准未投資金額美金4,00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不適用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充實營運資金,以擴充業務發展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任何董事表示異議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迄目前為止,經投審會核准總金額為美金20,000仟元,

本次擬投資金額美金15,000仟元限額,尚未向投審會提出申請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21.58%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5.5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5.92%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6,00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57.18%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6.70%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26.2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9年投資收益:新台幣353,585仟元

100年投資損失:新台幣64,291仟元

101年投資損失:新台幣83,026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本公司海外投資,仍屬擴充生產階段,盈餘供營運週轉之用,尚無資金回流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