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控體系嚴密為股指期貨平穩上市運行打下基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2-20 23:17
股指期貨上市工作在1月8日公布國務院原則同意品種上市之後開始穩步推進,其中包括公布交易所根據國內股指期貨仿真交易運行情況和境外金融期貨市場發展動態進行反複論証和認真修改過的交易規則和實施細則。由于股指期貨在國內是個全新的事物,且國內沒有金融期貨的成功\經驗可以借鑒,在推出股指期貨的過程中,風險控制體系是否完善將決定著未來股指期貨市場是否能夠安全、平穩。
根據最新公布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交易所風險管理實行保証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等,分別從交易機制、價格限制、防止操縱、防範市場集中性風險、處理風險事件等多方面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
具體地講,由于保証金交易的杠桿性衍生出放大的風險,因此,規定保証金水平的高低就成為直接控制此項風險的措施。中金所規定了最低的交易保証金,而且保留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保証金水平的靈活性,這樣可以在風險較高時調高保証金水平隨時控制市場風險。保証金制度配合當日無負債的結算制度,自然需要股指期貨跟國內的商品期貨一樣,也實行強行平倉制度。如此,就形成了股指期貨市場最基本的制度框架。
在基本的框架之上,交易所規定了漲跌停板制度,限定了交易日內最大的行情波動範圍,投資者、期貨公司和交易所都能夠根據這個情況調整自己的持倉水平進行主動風險管理和控制。為了防止市場操縱行為,交易所規定了持倉限額制度、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首先限定了每個投資者最大的投機額度,同時,每日監控投資者的頭寸大小,認為投資者有市場操縱可能或有必要了解其持倉情況時,可以要求客戶持倉報告來了解進一步的情況,便于下一步的風險控制。當市場可能發生集中性風險,尤其是當股指期貨合約連續兩個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的情況下,交易所能夠採取一種或多種情況來控制風險,包括提高交易保証金標准、限制開倉、限制出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暫停交易、調整漲跌停板幅度、強制減倉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措施。當市場果真發生集中性風險,尤其是在有會員發生爆倉的情況下,交易所將動用結算擔保金以保証交易地順利進行。
總的來說,股指期貨的風控體系貫穿整個市場交易過程的前、中、後,對可能發生風險的情況規定了事先防範和事後處理的具體措施。整個風控體系全面嚴密完善,這為股指期貨未來平穩上市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我們期待股指期貨平穩上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