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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泰國際:本公司9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20 15:54

一、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股票

4,320,247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43,202,47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2290號函核准發行。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1.公司名稱:協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所營事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I501010產品設計業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IZ13010網路認證服務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3.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401,877,000元,分為普通股40,187,7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公司所在地: 台北市南京東路3段248號14樓。

5.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訂立章程之年、月、日:章程訂立於90年11月19日,第13次修訂於99年

6 月25日。

7.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

連選得連任。

8.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a. 自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44,212,671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4,320,247股(員工紅利股票301,477股、股東紅利股票4,018,770

股),按配股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扣除普通

股庫藏股205,182股)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1.005131元之股票股利,

員工紅利轉增資部份,其分配原則由董事長另訂之。配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同放棄。其拼湊不足部份,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b.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c.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

及分函各股東。

d.股票簽證機構:臺灣銀行信託部。

e.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9.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發行股數計

44,507,947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445,079,470元整。

三、除前項盈餘及員工紅利轉增資外,本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79,973,523

元,係按配息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份之數量(扣除普通股庫藏股

205,182股)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000212元,配發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不計,茲訂定99年9月23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四、茲經99年8月18日董事會決議訂定配股配息基準日,訂定日期如下:

配股配息基準日為99年9月5日,依公司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99年9月1日

至99年9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

99年8月31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

九七三號信箱)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公司(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