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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雅:公告補正本公司98年度年報部分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7-27 12:12

第二條 第50款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99/07/23

2.函請補正期限:99/07/27

3.補正內容:補正本公司98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1、12、19頁。

4.因應措施:依規定公告補正並上傳補正後股東會年報檔案。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