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24 19:06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693,000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6,93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2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9308號函生效在案。
貳、兹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F113020電器批發業。
二、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三、F213010電器零售業。
四、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五、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六、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七、F401010國際貿易業。
八、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
九、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股數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67,553,870元,分為26,755,38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普通
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金額為新台幣2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南屯區精科七路20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7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2-3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日:本章程由發起人會議經全體發起人同意於民國91年04月15日訂立,民國99年06月08日第10次修訂。
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69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及99年股東常會決議,此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保留15%予員工承購之普通股553,000股外,其餘普通股3,140,000股全數供辦理上櫃承銷之用。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3,203,870元整,分為31,320,38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第四季已執行872,000股,金額為新台幣8,72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增資計畫:本次增資主要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
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玉山銀行南屯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99年12月29日至100年1月3日。
2.公開申購期間:99年12月30日至100年1月3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自100年1月5日至100年1月6日。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01月6日。
3.公開申購繳款日期:100年01月3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1月7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