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椿科技:本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3 16:00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和椿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永昌先生
(2)董事:李正模先生
(3)董事:程天縱先生
(4)獨立董事:許明仁先生
(5)獨立董事:黃呈琮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所列同類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6年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
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和椿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永昌先生
(2)董事:李正模先生
(3)獨立董事:許明仁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和椿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永昌先生
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和椿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李正模先生
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和椿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監事
(3)獨立董事:許明仁先生
重慶磐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和椿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花橋經濟開發區雞嗚塘南路936號
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滬閔路9450號甲底樓
重慶磐聯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南岸區光電路一號101號廠房第四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和椿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產銷各種電子專用等設備及高檔建築五金等相關配件
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國際貿易、加工組裝機械、電子機板分割機
重慶磐聯科技有限公司:
汽車電子產品、車載智能終端控制系統、車聯網產品及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和椿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椿自動化(上海)有限公司
係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