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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機械:代子公司昆山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決議以發行股份方式收購鼎鎂(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補充本公司106/08/25之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18 20:40

第二條第20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6/12/18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昆山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United King Limited(眾御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昆山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與眾御有限公司股東間具人事關係,

但無股權控制關係。考量交易相對人技術設備升級及未來業務動能,

為強化本公司競爭力而選定,預計對公司經營績效將有正面助益。

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強化產品競爭力,擴展公司業務布局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公司整體經營及營運強度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收購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公司對昆山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由100%降為62.5%

係以2017/6/30鑑價師之評估報告作為公平價值的基礎並符合

會計師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由雙方議定之。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2017年12月3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依規定辦理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昆山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生產新型和金材料和半固態及超塑鋁產品

United King Limited(眾御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一般投資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子公司昆山捷安特輕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於

106/12/18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收購決議

,並簽署相關協議。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