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

香港首批穩定幣牌照落地:36選2 為何是這兩家

金色財經 2026-04-10 18:30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整理:金色財經

摘要

2026年4月10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穩定幣條例》向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授予穩定幣發行人牌照,以在香港發行穩定幣。 牌照於今日生效。根據持牌人的業務計劃,待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後,他們擬於未來數月內開展業務。

一、碇點金融科技與滙豐銀行為何成為持牌穩定幣發行人

據香港金管局官網資訊顯示,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成為持牌穩定幣發行人。

根據持牌人的業務計劃,待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後,他們擬於未來數月內開展業務。

截至2025年9月30日首階段申請截止日,金管局共收到36家機構提出申請。

金管局一向強調,發牌設有相當高的門檻,審批時主要考慮兩方面:(1)申請人是否具備充分的風險管理能力和經驗,並遵守香港和其他地區的相關法規;(2)申請人能否提出具體的應用場景及可行的業務方案和發展計劃。在36份申請中,碇點和滙豐銀行在符合法例相關發牌要求的基礎上,展示其穩妥管理風險的能力,並提出確切的應用場景和未來的發展計劃,因此獲發牌照。

兩家持牌發行人均計劃在首階段先發行港元穩定幣,綜合而言,其業務計劃、應用場景和發展路向包括:

  • 跨境支付:發揮穩定幣的優勢,利用發行人本身龐大的國際業務和合作夥伴網路,在遵守其他地區監管當局訂立的法規和要求下,為企業和個人提供高效、透明和更低成本的跨境支付方式;

  • 本地支付:利用現有業務基建和客戶基礎,加快穩定幣在香港的應用,為個人和商戶提供安全、快速和具效率的交易和結算體驗;

  • 代幣化資產交易:作為代幣化資產交易的結算工具,合規穩定幣可以便利鏈上的實時交易,助力開拓代幣化資產市場的機遇,提升市場的流動性;同時亦會探索利用合規穩定幣作為抵押品管理的應用場景;

  • 創新應用:充分發揮穩定幣可編程的特性,探索推動條件式支付、供應鏈融資等創新應用。

  • 兩家持牌發行人都具有銀行背景,並參與了金管局有關央行數位貨幣(CBDC)和代幣化存款等實驗項目,對於各種數位貨幣的功能和應用場景有較深入的了解,有利於探索「未來支付」的各種可能性,其中一家發行人與本地電訊、支付、數字資產企業組成聯合體,令合規穩定幣可以發揮協同效應。兩家機構計劃在業務穩步開展後,會逐步引入更多不同企業(例如場景方)合作推動合規穩定幣的應用,並因應業務營運和市場情況、國際監管發展等因素,持續擴大穩定幣的應用場景,開拓更多海外市場,並考慮引入其他幣種。

    風險管理措施

    持牌發行人需按照監管要求,在儲備資產管理及資產安全保障、價格穩定機制、贖回安排、科技安全等方面實施穩妥周全的政策和風險管理措施,並建立穩健的反洗錢系統,包括在日常運作中透過區塊鏈監察工具,偵測可疑交易和作出相應的跟進行動,配合自行或通過可靠的第三方合作夥伴,核實穩定幣持有人身份,確保監察措施成效。兩家持牌發行人在其申請中展示了他們具備符合和落實這些措施的能力。

    後續工作

    持牌發行人在正式推出其合規穩定幣前,需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包括科技平台及系統測試、風管措施落實、人手資源安排等等。根據兩家機構目前的業務計劃,我們預計香港受規管的穩定幣將於今年年中至下半年陸續推出。

    在穩定幣正式推出市場後,金管局會根據個別持牌人的業務和風險性質,透過現場審查、非現場審查、獨立評估、與持牌人的管理層會面等措施,進行持續有效的監管,確保發行人遵守相關的監管要求。我們還會按照其申請時提出的業務計劃,審視落實的成效和擴充業務的籌備情況,確保香港發出穩定幣牌照的政策目標得以體現。

    至於在首批申請中未獲發牌照的機構,或在未來提出申請的其他機構,金管局會與他們保持溝通和交流,按相關法例和劃一的監管標準及要求審視這些申請。對於日後增發牌照和時間性,我們持開放而謹慎的態度,現階段未有明確傾向。但我們必須重申,考慮到發行業務所涉及的風險、對用戶的保障,以及市場的承載力和長遠發展,發牌設有相當高的門檻,即使將來再發牌照,整體牌照數量也會很有限。兩個牌照在落地後營運的成效和市場的反應,也有助我們作出較全面的評估。

    •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余偉文表示,今日已授予首批穩定幣發行人牌照,根據持牌人的業務計劃,待相關準備工作完成後,擬於未來數月內開展業務。 余偉文稱,期待發行人按計劃開展業務,在管控好風險的同時積極開拓發展空間,推廣合規穩定幣的應用,解決金融和經濟活動中的痛點,同時公眾人士應對任何聲稱與持牌人或其發行的穩定幣有關的欺詐活動或騙局保持警覺,當購買或使用穩定幣時應使用受監管渠道,如有疑問應查閱金管局的紀錄冊以核實持牌人的身分,或聯絡持牌人作進一步查詢。

    • 滙豐表示,歡迎香港金融管理局頒發穩定幣發行牌照。計劃 2026 年下半年推出港幣計價穩定幣。

    二、香港《穩定幣條例》主要內容解讀

    香港《穩定幣條例》於2025年5月21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同年8月1日正式生效,是全球首個專門針對法幣掛鈎穩定幣的系統性監管立法,在美國《GENIUS法案》之前率先落地。條例核心邏輯是"牌照先行"——凡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必須事先取得金融管理專員批准,無牌發行最高可處1000萬港元罰款及監禁7年。

    1.監管範圍:什麼是"受規管穩定幣活動"

    條例規管的對象是"指明穩定幣",目前專指看來完全參照一種或多種官方貨幣以維持穩定價值的法幣穩定幣(fiat-referenced stablecoins)。以下三類情形均受規管:在香港境內發行指明穩定幣;在境外發行但看來參照港元維持價值的穩定幣;以及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相關發行活動。值得注意的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數位貨幣、證券型代幣、儲值工具等明確排除在外,算法穩定幣同樣不在監管範圍之列。

    2.發牌準則:六大核心門檻

    條例要求申請人須符合一系列最低準則,方可獲批牌照,持牌後亦須持續達標。主要門檻包括:

    其一,法團身分。申請人須為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本地公司,或在香港以外設立的認可機構(即受金管局監管的銀行)。境外非銀行機構須先在港設立子公司,以該子公司作為申請主體,目的是確保金管局能有效進行本地監管和執法。

    其二,財政資源。申請人須持有不少於2500萬港元的已繳股本或等值資產,且這部分資本只能用於本身業務,不得用於與關聯方的交易。認可機構(銀行)豁免適用此項。

    其三,儲備資產管理。這是條例中規定最為詳盡的核心條款。發行人須為每類指明穩定幣單獨維持一個儲備資產組合,市值在任何時間均不得低於流通中穩定幣的面值總額。儲備資產須屬高質素、高流動性、低風險資產,須通過信託安排與發行人自身資產嚴格隔離,存放於持牌銀行或經金管局認可的獨立託管機構。此外,須由獨立外部審計師定期進行核證,並向公眾充分披露儲備組成、風險評估及審計結果。

    其四,贖回權利。持有人有權以面值贖回穩定幣,有效贖回要求須在收到後1個營業日內處理,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或附加苛刻條件。即使發行人無力償債,持有人仍可就儲備資產的處置發出指示,並就任何不足之數向發行人提出申索。

    其五,適當人選與人員要求。行政總裁、董事、穩定幣經理(適用於認可機構)及控權人均須獲金管局同意方可出任,須滿足聲譽、經驗、專業能力等"適當人選"標準。金管局一般預期高級管理層須常駐香港。

    其六,禁止支付利息。發行人不得就其發行的穩定幣,按持有期限、面值或市值向持有人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潤、回報或收益。儲備資產產生的收益歸屬發行人,而非持有人——這一設計旨在將穩定幣定性為支付結算工具,而非投資產品。

    3.銷售渠道限制:只有"認許提供者"可分銷

    條例規定持牌人只能委託"認許提供者"向公眾要約提供穩定幣。認許提供者包括:其他持牌穩定幣發行人、認可機構(銀行)、持牌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以及持有第1類受規管活動牌照的證券經紀商。這一設計將穩定幣分銷納入現有持牌金融機構體系,從根本上杜絕無牌銷售。

    4.資訊披露義務

    持牌人鬚髮布白皮書,全面載明穩定幣基本資訊、儲備管理安排、發行贖回機制、底層技術及使用風險;須定期公開披露儲備資產組成與獨立核證結果;須建立健全的投訴處理與補償機制,且該機制須獨立、公平、易於獲取、不對持有人施加不合理負擔。

    5.監管權力與退出機制

    金管局對持牌人擁有廣泛監管權力,包括要求提供資料、審查賬目、委任顧問乃至法定管理人。牌照可在多達16項法定理由下被撤銷,包括不符最低準則、無力償債、提供虛假資料、違反牌照條件等。金管局亦可在緊急情況下不經聽證即臨時吊銷牌照14天,或按常規程序暫時吊銷最長6個月。發行人如申請自願撤銷牌照,須向金管局證明所有持有人的穩定幣利益已獲妥善保障,通常須先通知持有人悉數贖回,並提交核數師報告。

    三、香港穩定幣發牌制度沿革

    • 2022年10月,香港特區政府發布《虛擬資產發展政策宣言》,明確監管方向從「審慎觀望」轉向「積極擁抱」,提出探索穩定幣應用,確立「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標誌着穩定幣監管正式進入政策議程。

    • 2024年3月,香港金管局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項目」,旨在為擬發行穩定幣的機構提供受控測試環境,允許其在監管豁免下驗證業務模型和技術系統。

    • 2024年7月18日,香港公布首批3名參與者(按名稱字母順序):Jingdong Coinlink Technology Hong Kong(京東幣鏈科技香港);RD InnoTech(RD Technologies子公司,測試HKDR穩定幣用於數字資產交易及跨境支付);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Animoca Brands有限公司及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聯盟。參與者須遵守沙盒要求,不得向公眾籌資或提供投資產品。預計部分參與者將於條例生效後申請正式牌照。

    • 2024年12月,香港政府公布了《穩定幣條例草案》。該草案標誌着香港在積極監管虛擬資產方面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 2025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穩定幣條例》,明確了穩定幣發行屬於需持牌活動、錨定港元或在港發行均需申請牌照。標誌着香港正式實施穩定幣監管。

    • 2025年5月26日,香港金管局發布兩份重要諮詢文件:持牌發行人監管指引、AML/CFT反洗錢指引,旨在通過建立規範的監管框架,保障香港穩定幣市場的透明、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 2025年8月1日,香港《穩定幣條例》正式實施,明確規定以下行為必須持牌:在香港發行穩定幣、發行錨定港元穩定幣(無論地點)、向香港公眾推廣穩定幣。這標誌着香港成為全球首批建立穩定幣發牌制度的司法轄區。

    • 香港金管局將2025年9月30日定為提交申請香港穩定幣牌照的時間節點。但據公開資料顯示,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明確表示,9月30日並非最終截止日,未進入首批名單的機構仍有機會。

    • 2026年4月10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穩定幣條例》向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授予穩定幣發行人牌照,以在香港發行穩定幣。

    四、持牌公司介紹

    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碇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渣打銀行(香港)、香港電訊、Animoca Brands(安擬集團)共同組建的專為申請香港穩定幣牌照而設立的合資企業。

    其中,渣打銀行(香港)提供傳統銀行合規、風控與全球金融網路;香港電訊(HKT)提供本地支付網路、零售渠道與電信基礎設施;安擬集團(Animoca Brands)提供 Web3、區塊鏈技術與數字資產生態資源。完成系統測試、風控部署後,預計2026 年中至下半年正式推出合規穩定幣。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HSBC),是滙豐集團的創始成員與亞太區旗艦,香港最大的註冊銀行及三大發鈔銀行之一。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在Web3領域布局深入,核心聚焦代幣化資產、機構級託管、鏈上債券、存款代幣化等業務。

    來源:金色財經

    發佈者對本文章的內容承擔全部責任
    在投資加密貨幣前,請務必深入研究,理解相關風險,並謹慎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要因為短期高回報的誘惑而忽視潛在的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