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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亞科技: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0 18:48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0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Coasia Electronics Corp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0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24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該公司營運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擎亞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0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0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子公司營運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擎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68.33%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0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6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該公司營運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CoAsia Microelectronics Corp. (Singapore) Pte.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0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32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該公司營運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擎亞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903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156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充實該公司營運資金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122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6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05年3月10日對擎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金貸與金額新台幣3,000萬元乃董事會決議,

尚未動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