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PK:子公司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對長鴻光電(廈門)有限 公司美金1,500萬元之資金貸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08 21:00
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長鴻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4165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79496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986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9356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充實長鴻光電(廈門)有限公司之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944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97200 5.計息方式: TPK集團廈門子公司之平均借款成本 6.還款之: (1)條件: 本金到期清償。同意到期日前提前還款及分期清償借款 (2)日期: 預計2017/05/31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588778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1.2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05年2月TPK Holding Co., Ltd. 淨值:新台幣30,833,086仟元(美元數 以33.240折算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