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增列補選監察人一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31 18:48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王朝大酒店會議中心(台北市敦化北路100號5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對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2) 101年度減資案之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3) 本公司102年度財務報表認列資產減損損失報告。
(4) 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
(1) 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 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3) 擬辦理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 擬以私募方式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5) 擬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6) 擬修正「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7) 補選本公司第六屆獨立董事一名及監察人一名。
(8) 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 擬修正「公司章程」案。
(10) 擬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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