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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19款運動及能量飲品,發現六款,飲一瓶所攝取的咖啡因,可能多過一杯咖啡或奶茶,每瓶的咖啡因含量由74.5至146毫克,超出加拿大衛生局建議,10至12歲兒童,每日咖啡因最高攝取量85毫克。其中「猛事特狂世果汁碳酸能量飲料」的咖啡因含量最多。
3款的每樽含糖量等同超過10粒方糖,飲品,包括英國「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 (Origin) 」、美國「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Monster Energy Carbonated Energy Beverage)、以及中國的「解渴誌沛力特電解」(Energy Watt)。
而「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 (Origin) 」與「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猛事特狂世果汁碳酸能量飲料」更分別含有137、143及146毫克咖啡因,含量比普通咖啡更高,3款飲品都有標明含有咖啡因、不適合兒童及孕婦,而加拿大衛生局建議,10至12歲兒童每日不應攝取超過85毫克咖啡因。
消委會引述法國食品安全機構研究發現,部份人因為遺傳因素,飲用能量飲品後會出現不良反應,有可能導致心臟驟停,因此建議飲用能量飲品時,不應同時飲酒或做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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