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通訊:本公司與美國InterDigital Group.有關仲裁案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美國InterDigital Group.
仲裁機構: 美國仲裁協會
2.事實發生日:103/05/1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美國InterDigital Group.與本公司簽署無線通訊技術
專利授權合約,InterDigital Group因合約解釋差異問題,於美國對本公司提起仲裁
請求支付授權費。
4.處理過程:本仲裁案經美國仲裁協會仲裁庭審理,裁決本公司應支付未付
InterDigital Group.之專利授權費約美元一千九百萬元,合約新台幣573,420,000元
,及相關律師費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此仲裁案之裁決,考量公司原已提列之
準備,及尚未取得所需負擔之律師費用下,預估對公司認列增加之影響約台幣
166,000,000元,惟尚不影響業務及資金運轉。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針對本次仲裁結果,本公司已於其他國內外地區提起另案
訴訟及救濟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