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9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光洋科未來將利用自經區「前店後廠」的模式,開始運作之後,光洋科營業
額將不再龐大,營業毛利率可望從平均4~5%,暴增到20%,並可免除產品庫存風險、
美元資產的匯率風險。請參閱5月18日工商時報A3版。
7.發生緣由:澄清工商時報103年05月18日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營業毛利率可望從平均4~5%,暴增到20%,屬法人推
估預測。
9.其他應敘明事項:關於本公司103年第一季財報已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03年度財報資料屆時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