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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103年4月3日2014年第三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規定。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51531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100,000元整。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期限五年。除債券持有人轉換為公司普通股或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提前收回,或本公司買回註銷者外,將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之償還資金預計由本公司營業活動產生之資金支應。本次公司債因未設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不適用。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整,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2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008,890,150元整,分為100,889,015股。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6,452,259仟元(依據會計師核閱之103年3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
(十一)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合作金庫銀行城內分行,台北市衡陽路87號。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代理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廿十)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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