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5/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新臺幣800,0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6/13
5.最後過戶日:103/06/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6/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9
8.除權(息)基準日:103/06/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 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3/06/20。
(2) 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本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