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陽:公告本公司10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補充公告代收股款機構及股款存儲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1 15: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5年03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75,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04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02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久陽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之主要內容如下:(1)CA01030鋼鐵鑄造業。(2)CA01040鋼鐵鍛造業。(3)CA01060鋼線鋼纜製造業。(4)CA02020鋁銅製品製造業。(5)CA02030螺絲、螺帽、螺絲釘及鉚釘等製品製造業。(6)CA03010金屬熱處理業。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股份總數為4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為33,635,8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橋頭區芋林路299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73年10月2日,第31次修正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新台幣75,0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7,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10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提供百分之10即750,000股,由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外,其餘計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178.38100154股,其認購股數未滿一股之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11,358,690元,分為41,135,869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十四、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 105/5/11~105/5/17 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05/5/18~105/5/23 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台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十五、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全台各分行。 十六、股款存儲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岡山分行。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 法分送各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上網 下載 十八、本現金增資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戶並上櫃買賣,增資股票將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暨增資新股上櫃。 參、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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