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3/9/1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代重要子公司寧波陸霖機械鑄造有限公司公告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寧波陸霖機械鑄造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
寧波有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寧波陸霖機械鑄造有限公司、寧波有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被
投資公司,係屬同一集團之組織重組,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提昇公司運作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效整合資源運用,降低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係集團內100%持股之子公司合併,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待二家子公司分別向主管機關完成相關合併事宜後另行議定。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案生效後,寧波有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止合併
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均由寧波陸霖機械鑄造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依法
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寧波陸霖機械鑄造有限公司:從事球墨鑄鐵及灰口之高級鑄件產品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寧波有田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從事廢舊黑色金屬分揀、包裝加工及銷售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