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涉貪】一餐法國菜21萬元 許仕仁:屬飲酒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華社新聞中心
前政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許仕仁今日繼續出庭作供。於上周五自爆常「飲飲食食」的許仕仁,今日於庭上透露他在香港請客的情況。同時亦指出曾經在2008年於港島香格里拉酒店,一餐飯連飲酒的費用合共21萬元。
許仕仁今日在庭上指出,曾光顧酒店內的日式﹑法式及意大利式餐廳。其中當他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每周會外出用?2至3次。其後作為新地顧問時,因同時擔任馬會董事,據馬會的規矩是董事須於馬季內,在董事廂房內宴請與賽馬相關,或對賽馬感到興趣的人士。不計及飲酒費用,每次食物費用已達到2000至3000元。在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因私人享受而出外用?的數目較少,通常每個月會有1至2次飯局以維持與朋友間關係。他指出從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至政務司司長期間,每10次飯局中,有6至7次是許仕仁宴客。
除了光顧日式及西式餐廳外,許仕仁亦有前往中式酒樓用?,並多以現金支付。許仕仁指出不計飲酒,到中式酒樓每人用?費用為2000至3000元屬正常,平均每次飯局費用為2萬元。
許仕仁又指出從1980年代起,已經有飲葡萄酒習慣,又指出其私人帶往飯局的葡萄酒的價格約為2000至3000元。當他成為新地顧問後,用於飲酒的開支更大,因酒的價格更高。隨著他退任政務司司長後,用於「飲飲食食」的費用更多,如在2008年12月,他港格的法國餐廳一餐飯的開支達到21萬元。他解釋大部份費用是與飲酒有關。許仕仁又指出從2004年7月起至他破產時,用於葡萄酒的開支達到700至800萬元。而破產管理人指許仕仁的存酒價值700萬元時,許仕仁認為該批存酒的價值遭到低估。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FINT[PFSTBMX,MRKT,MRKT,HOTS]
X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