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宇地產: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3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068
號函核准,復經經濟部103年8月29日經授商字第103011756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9月10日證櫃監字第1030024973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8,145,778股(其中包括私募股票114,188,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400,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40,000,000股(其中包括私募股票33,063,044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並提高每股淨值;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8.95492%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98,145,778股(含私募普通股81,124,956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份總金額981,457,78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10.4508股(即每仟股減少289.5492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3年10月18日,並自103年10月24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103年10月14日起至103年10月23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103年10月9日起至103年10月23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四)新股票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3年10月24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終止上櫃,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3年10月24日)後,持舊股票、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申請書、「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集保無實體登錄或帳簿劃撥。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3年10月24日)後,持舊股票、「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異動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過戶及集保無實體登錄或帳簿劃撥。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68-6668。
八、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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