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公告本公司99至100年度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99年第一次至第二次及100年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私募之普通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7327號函
申報生效。
二、私募普通股興櫃相關公告:
565,191,480元。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興櫃股票: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
715,191,480元整。
三、本次補辦公開發行暨興櫃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興櫃普通股
相同。
四、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股票依主管機關規定以無實體方式發
行,並洽請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3年10月03日(星期五)
興櫃買賣。
五、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
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六、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私募股
東須填寫671申請書並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股票轉撥至股東集保
戶用)。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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