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輪胎:有關本公司南港廠土地開發案今日都審結果摘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18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南港廠土地開發案最新進度說明。
8.因應措施:茲摘錄如下:
1-全區設定確定。
2-文化局,環保局:依簡報內容無異見。
3-交通局:飯店巴士動線及地下停車場B1,計程車,普通車動線
請再行調整順暢即可。
4-藝文中心:同意本公司所提位置,但調整為1,2樓。
本次審查確定大部分內容,本案都審已向前邁進一大步,後續將
繼續配合台北市政府完成審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