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19
2.公司名稱:台灣金山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1.金山電新廠明年量產後,單月營收貢獻度最高應可有1億元左右。
2.金山電9月營收應該會與8月相當,第3季營收約落在8.8億元上下。
7.發生緣由:報載訊息非本公司所發佈,多屬法人及媒體揣測,
本公司之相關訊息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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