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凹洞大學生摔死 判屏縣府賠300多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19 15:33
屏東一名大學生騎車不慎摔死,他的父母指控是路面凹洞釀禍,提請國家賠償。最高法院審理之後,認定屏東縣政府未妥善管理道路,造成民眾死亡,判決要賠償320多萬元,全案就此確定。
(杜大澂報導)
這起發生在三年前的死亡車禍,騎車的是就讀大學一年級的趙姓男子,他行經屏東縣內埔鄉科大路,突然發生摔車,趙姓大學生因為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家屬認為,現場有一個長寬各二公尺的凹洞,又沒有設立警告標誌,才造成這起不幸,屏東縣政府有疏失,請求國家賠償近五百萬元。
全案經過法院審理,高院根據成大基金會的鑑定,認為大學生因為路面不平才失控打滑摔車,而屏東縣政府沒有管理損壞道路是肇事原因,考量大學生超速也要負擔責任,判決屏東縣政府要賠償320多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之後,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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