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1 16:09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鄭秀慧兼任-興日盛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兼任-潤盈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兼任-豐饒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鄭俊民兼任-利碩投資(股)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鄭志隆 兼任-興日盛投資(股)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王維緒 兼任-大華公證有限公司董事長
兼任-大朋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兼任-立德文教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兼任-華幼網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法人董事代表人范華軍 兼任-潤隆建設(股)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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