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業達: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於103年6月12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每股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6
元,共計發放新台幣5,739,960,106元。
二、經本公司103年6月24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民國103年7月22日為現金股利
基準日。
三、現金股利於103年8月13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支票寄發。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
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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