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本公司98年度第一次私募股票補辦公開發行交付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98年第一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特別股共計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700,000,000元,已於99年12月10日轉換為私募普通股,業經經濟部99年12月16日經授商字第09901281000號核准轉換普通股並完成變更登記。並於103年10月31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42241號函,核准補辦公開發行申報生效。
二、茲將相關事宜公告如后:
(一)原已公開發行股份:普通股1,172,573,8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1,725,738,300元整。
(二)本次私募補辦公開發行股份:普通股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700,000,000元。本次私募股票補辦公開發行後,本公司已公開發行股份合計為普通股1,242,573,8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12,425,738,300元整。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四)股票過戶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三、本次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無須辦理股票換發手續,即日起開始流通,解除證交法第43-6條及第43-8條關於私募股票限制轉讓之規定。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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