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橘子: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04
2.公司名稱:遊戲橘子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3/11/04第A15版報導。
6.報導內容:「樂利數位科技...面對即將來到的雙11光棍節,由樂利營運的
眾多天貓品牌館也已準備搶攻每年最熱商機,有機會突破去年的新台幣2億元
單日營收佳績。」
7.發生緣由:遊戲橘子集團正式跨足電子商務領域,於11月3日召開臨時董事會,
宣布取得樂利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未來將納入集團旗下子公司。
樂利數位科技擁有豐富的電子商務及品牌零售經驗,熟悉兩岸電商模式及
通路資源;透過此投資案,@橘子與樂利原始股東聯電旗下創投 UMC Capital
將攜手推動樂利繼續成長,並為集團注入新活力。
上述報導數字係屬媒體善意推估。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做財務預測,財務資料應以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
財務報告為準,請投資大眾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本公司財務資訊,
特此說明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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