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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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及103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13,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300,000股(其中非屬私募普通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602,824股,屬私募普通股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697,176股),每仟股配發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349號函核准在案;另提撥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4,000,000元,每股配發0.0249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4)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5)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6)F401010國際貿易業。
(7)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8)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9)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0)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1)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12)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13)E604010機械安裝業。
(14)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5)F113020電器批發業。
(16)F213010電器零售業。
(17)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8)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9)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0)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1)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22)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23)I102010投資顧問業。
(24)I103060管理顧問業。
(25)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26)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27)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28)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29)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30)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31)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32)CD01030汽車及其零組件製造業。
(33)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34)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35)J901020一般旅館業。
(36)F501030飲料店業。
(37)F501060餐館業。
(38)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39)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40)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41)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42)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43)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44)F111090建材批發業。
(45)F211010建材零售業。
(46)E801010室內裝潢業。
(47)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4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71號。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2人,任期三年,連選 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民國65年1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1年6月28日。
(六)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160,002,881股(含私募普通股85,807,8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600,028,81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1,3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697,1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3,000,000元,按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8.1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逾期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普通股161,302,881股(含私募普通股 86,505,04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613,028,810元。
(十)增資計畫:增資用途係為因應健全本公司財務資本結構之未來業務發展。
(十一)證券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三、茲訂103年10月16日為增資配股除權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10月12日至103年10月16日止停止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3年10月1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提前於民國103年10月9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辦妥股票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以憑辦理分派股息及配發新股事宜。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10301228340號核准在案,本公司擬定103年11月25日為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發放日期。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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