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1/052.公司名稱: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擬將本公司第四次買回庫藏股計1,261,414股股,依本公司訂定「第四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規定轉讓予員工。(2)員工認股基準日﹕103年11月05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