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光:本公司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27
2.公司名稱: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電子時報等
6.報導內容:本公司就美國商務部公布反傾銷調查初判結果乙案,依據主管機關電話指
示辦理及說明相關媒體報導如下:
美國對台灣、大陸的太陽能反傾銷稅率初判結果,本公司被判的稅率為35.89%,但因本
公司已調降對美國之出貨(直間接), 對本公司營業額之影響有限(六月影響約12%),本
公司積極尋求其他地區訂單或採不同供貨規則,包括不排除於海外設廠,以因應美國市
場限制。另本公司2013年合併營收20,084,253仟元,約有6%營收由美國地區客戶貢獻
,金額約1,264,341仟元,2014年上半年合併營收14,664,204仟元,約有11%營收由美國
地區客戶貢獻,金額約1,669,826仟元,僅供參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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