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修正通過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30 09:06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昨(29)日審議修正通過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案,計畫範圍約4600公頃,其中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範圍約3100公頃,除第3跑道範圍內4口埤塘,其餘19口埤塘暫劃設為埤塘專用區,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在分期分區計畫部分,將依優先發展次序,列為第2期發展區則必須是附近地區第1期產業專用區之產業招商權責發生率達60%以上,始可啟動。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內政部都委會第832次會議已盡最大的力量,在充分考量維護公共利益,以及兼顧反對與贊成民眾雙方的權益下,修正通過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案,此次通過內容重點包括:
一、分期分區計畫部分,本案依優先發展次序,交通部辦理之機場園區擴建範圍、海軍基地與其周邊,以及桃園縣政府辦理之機場園區附近地區之產業專用區、機場捷運車站沿線及主要園道系統規劃為第一期發展區,菓林西側產業專用區、捷運綠線G14車站周邊及其餘附近地區規劃為第二期發展區,啟動時機為附近地區第一期產業專用區之產業招商權責發生率達60%以上,始可啟動。
二、埤塘部分,除第3跑道範圍內4口埤塘外,其餘19口埤塘暫劃設為埤塘專用區,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三、有關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部分,皆經委員充分討論,並盡量參採民眾意見,做成具體決議。
營建署表示,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後續將由交通部及桃園縣政府依前開通過之都市計畫草案,研擬區段徵收計畫書報請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全案需等待區段徵收計畫審議通過情形,都市計畫再分階段核定及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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