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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涉貪】辯方律師﹕本案非官商勾結 郭炳江無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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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新聞中心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郭炳江代表律師萬江儀在庭上進行結案陳詞。她指出郭炳江在2005年向許仕仁付款,有關款項是顧問費尾數並非是賄款,同時就付款保密,是為了保持家庭和諧。她亦強調郭炳江與許仕仁訂立秘密協議時,並無預期許仕仁會回歸政府。

辯方律師指出,一般本港市民均認為香港是存在官商勾結,但她指出本案與官商勾結無關,同時希望陪審團不要相信布有關假設。她又指出許仕仁在政府期間,並無擔任新地線人,亦無優待新地,反而因為許仕仁為新地前顧問的身份,不利新地及郭炳江。

控方早前曾指出,郭炳江將責任推卸在長兄郭炳湘身上。今日辯方律師卻指出,當時郭炳湘精神有問題是事實,同時從郭炳江自辯及證人看到郭炳江是一位簡單、老實和慷慨善良的人。辯方律師進一步指出,郭炳江從沒有想過奪郭炳湘手上權力,反而其做的一切是要保護胞兄,因為他曾答應父母要維持家庭和諧。


辯方律師又指出,當年郭炳湘在工作上指摘郭炳江的妻子,郭炳江亦將有關工作交出由胞兄處理,顯示郭炳江為人非自私。郭炳湘失去主席職務,亦是家族層面的事。

辯方律師指出,郭炳江表示2005年有付款給許仕仁,原因是一份口頭協議,要保密是要保持家庭和諧,並非賄賂。秘密協議亦早於2003年開始,當時根本沒有人會想到許仕仁回政府。至於2007年款項,他已經解釋與他無關。

此外辯方律師亦指出,以往許仕仁被稱為「橋王」,現在大家看到他另一面為揮霍及瞞稅。她反問陪審團郭炳江在2009時,會否知道許仕仁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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