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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餐廳、夜市小吃菜單 重組肉須標示並加註全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19 19:39


食藥署今公布規定表示,重組肉必須標示「重組」並且加註「僅供熟食」,食藥署表示,到11月30號之前,會徵詢業者意見,預計十二月就會正式實施。〈黃仲丘報導〉

市售重組肉與一般肉品將不再搞曖昧,食藥署今天公布「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草案,重組肉必須明確標示「重組」並且加註「僅供熟食」,將來餐廳,夜市攤販小吃的菜單上都必須有明確標示。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說:「有關於重組肉的品名標示,依照現行的規定,我們的品名就要有重組肉,或是統一的資料,而且應該要加註僅供熟食,針對一些供應飲食的餐廳,夜市攤販,他們也應該要在菜單明顯的地方,應該要揭露是重組,而且要加註是供應熟食。」


薛復琴說,肉塊經切條、切片、攪碎、組合、黏著及壓型等過程,讓肉再組合成為另一種食品,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單一肉類,「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如果確立,就不會有模糊空間。

薛復琴表示,「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草案,到11月30號之前,會徵詢業者意見,預計十二月就會正式實施。正式上路後,應標示而未標示,可罰3到300萬,標示不實最高可開罰400萬元,衛生單位也會把這部分列為近日稽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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