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新聞】深交所︰積極推進員工持股計劃業務 細化信披要求
鉅亨網新聞中心
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積極推進並引導上市公司合規、有效地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規範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的資訊披露業務,深交所日前發布《員工持股計劃資訊披露業務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備忘錄》秉承放松管制、加強監管、方便操作的理念,結合深市上市公司已推出的員工持股計劃,在指導意見主要原則及關鍵要求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員工持股計劃籌劃、審議、實施等各階段的資訊披露要求。主要內容和特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員工持股計劃類似方案的規範要求。《備忘錄》不僅適用於《指導意見》規定的員工持股計劃,也適用於上市公司董監高或其他員工通過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等其他形式實施的類似員工持股計劃方案。
二是加強了對內幕資訊管理的操作指導。《備忘錄》指導上市公司通過發布提示性公告或申請股票停牌等方式,加強內幕資訊管理,防止相關內幕資訊提前泄漏,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時規範了提示性公告的披露內容,引導上市公司通過分階段資訊披露化解內幕資訊泄漏風險。
三是細化了計劃草案及後續發生重大變化時的披露要求。《備忘錄》重點從以下兩個方面提高員工持股計劃資訊披露的透明度︰一是進一步細化了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披露要求,包括鎖定期安排、存續期屆滿繼續展期的程式、參與計劃的董監高及普通員工分類披露持股情況、自主管理模式下的風險隔離安排等;二是增加了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內,發生對計劃造成重大影響情形時的臨時資訊披露要求,包括員工持股計劃變更、提前終止、第三人對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和資金提出權利主張等。
四是明確了律師對方案合規性事前把關的責任。《備忘錄》在《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細化了對法律意見書的披露要求,要求法律意見書從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對象、資金來源、股票來源、期限及規模、管理模式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規發表意見,督促律師認真履行合規性把關的責任,保證員工持股計劃合規、有效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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