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生:本公司發放102年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紅利45,111,037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率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 0.5 元,配發至元為止。現金股利訂於103年9月10日以匯款方式發放,現金股利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二、本公司訂於103年8月18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8月14日(星期四)起至103年8月18日(星期一)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74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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