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電子:公告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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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8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98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多層及軟式印刷電路板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3.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4.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6.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7.前各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8.代理國內外前各項有關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
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4,500,000,000元,分為4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50,000,000元,分為75,000,000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點:台中市大甲區青年路123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
(七)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章程訂立於79年11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02年6月25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計7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百分之八十五,計4,2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56.67股。若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者,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增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
(十一)增資認股基準日:103年8月16日。
(十二)停止過戶日:103年8月12日至103年8月16日。
(十三)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03年8月22日至103年9月22日。
(十四)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華南商業銀行信義分行。
(十五)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台灣工業銀行竹科分行。
(十六)本次增資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三、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五、本公司財務報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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