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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智泰科技: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11,394,47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39,4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21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另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266,053元,每股配發0.05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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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營事業:

(一)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三)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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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五)CQ01010模具製造業。

(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七)F106030模具批發業。

(八)F206030模具零售業。

(九)F113010機械批發業。

(十)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十一)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十二)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十三)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十四)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十五)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七)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十八)I501010產品設計業。

(十九)F401010國際貿易業。

(二十)除ZZ99999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忠城路123號2樓

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名(含獨立董事三名)及監察人三名,任期為三年。

六、訂立章程日期: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八日;最後修訂日期: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修訂。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1,394,470元,轉發行新股1,139,4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2、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45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253,210,520元增加至新台幣264,604,990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26,460,4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增資股票與現金股利之發放: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於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2.本公司於103年06月2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新台幣元1,266,053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05元。

3.配息係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之股東持有股數計算,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票據手續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並於103年10月15日發放。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增資配股暨配息準基日為103年9月5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9月1日至103年9月5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3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過戶者以8月31日郵戳為憑,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俾可享受配股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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