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華: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103年7月1日到103年10月31日請求認股增發新股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已交付新股說明:
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7年3月6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07566號函及97年4月22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140621號,准予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1,905,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2股,計得認購普通股3,810,000股,於103年7月1日到103年10月31日換發新股計44,750股,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10元。
二、前項增資新發行之股份,依規定不印製股票,並於收足股款後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撥入各股東之集保帳戶內。
三、經請求認股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8787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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