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喬工業: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實施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308,600,88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8/20~103/10/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18.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期間自102/11/13-103/01/10,因兼顧市場機制、股東權益及考量股價變化,故實
際買回及註銷股數為3,109,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3年08月19日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一、庫藏股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二、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得
依本轉讓辦法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之1.2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70%,茲聲明本公司董
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臺銀證券(股)公司評估,本次買回
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
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