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17
2.公司名稱:晶元光電(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工商時報(B3版)
6.報導內容:
經濟日報:..法人預估...晶電明年的營收有望挑戰340億元......
工商時報:...晶電明年..全年營收上看320億元, ...法人估計明年EPS可逾2元..
7.發生緣由:
有關上述媒體對本公司營收與獲利之報導,係媒體引用法人或自行推估,非本公司
公佈之訊息,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