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發地產: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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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3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3.發行總額:新台幣450,000,000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強化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台灣土地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俟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17.賣回條件:俟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18.買回條件:俟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俟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俟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
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需要時,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2)103/12/30向證券期貨管理委員會局完成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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