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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電能源(600726-CN)12月31日晚間發佈澄清公告,最近媒體質疑公司收購北京優邦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優邦公司”)80%股權事宜提出一些疑問,包括是否涉及關聯交易事項、定價問題和收購過程等方面。
公司澄清,在收購優邦公司的過程中,由於優邦公司在諸多方面遲遲達不到公司收購條件,沒有實質性進展。2012年5月鶴崗東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興集團”)與龍電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定,將原來計畫轉讓給公司的70%股權轉讓給龍電集團。據瞭解,轉讓價格為2.8億元。後因龍電集團沒有及時支付對價導致交易失敗,龍電集團將股權退還給東興集團,公司收購時法人代表在變更過程中。
由於東興集團與龍電集團在優邦公司股權變更過程中均沒有支付對價,且公司收購的交易價格比東興集團轉讓給龍電集團的價格低,無法形成利益輸送。劉暉現為公司中級副職管理人員,公司此次收購優邦公司不構成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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